柏伦宝船业倒闭的前前后后
2014-01-23 08:35:22
来源:中国经济网
编辑:
国际船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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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程序令人质疑
2013年10月10日,在当事人再三的声(申)请、强烈的抗议下,镇江中院以扬中农村合作银行3000万元执行标的,在仅有江苏大津造船有限公司、扬中农商行参加竞拍,且程序上存在评估报告的内容与法院委托的不符、拍卖范围与法院查封冻结的范围不符、与银行申请内容不符等情况下,以1.15亿元整体拍卖柏伦宝公司。
根据这个案子的前后调查,镇江中级法院查封、拍卖伯伦宝公司所有财产及股权的理由应该为:一、扬中农商行3000万元申请执行标的;二、“为使被处置财产价值实现最大化”;三、“得到伯伦宝公司及除王龙以外股东的认同”;四、“有20多个案子合并执行”。
针对上述理由王龙提出质疑,因为伯伦宝公司相关案件都是他参与办理或诉讼的,包括提出异议,现只知扬中农商行一个执行案,另“20多个案子”他没收到任何法律文书。再因其他问题,遂王龙向镇江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查办。
《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拍卖法》规定:委托人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而此次扬中农商行参与竞拍,也是此次拍卖不真实的一个例证。
据了解,此次参与拍卖的江洲拍卖公司不在镇江中级法院常用的鉴定、评估拍卖名录中。依法规定:4000万元以上拍卖案应在省法院的备选名录中选择拍卖公司。此次拍卖超出法院委托范围,超出银行申请执行范围。实际评估与法院委托的内容不符,港口经营许可证没有适用无形资产方法进行评估;码头评估没有依法委托工程造价师评估;土地评估遗漏了地上附着物、构筑物,且评估比较对象错误;设备评估遗漏 21 件、台的价值就高达 32837866 元,另超出查封范围多评在抵押后新购置的物资共 1041 台(件、套)计 8626000 元;房产查封的只有 1 幢,实际评估拍卖多达 33 幢。分项独立评估,未能分项拍卖,整体拍卖,但没有体现整体价值。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整体拍卖就意味着破产清算,却没有依法走破产清算的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22条规定:企业法人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满6个月尚未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停止经营活动满一年的,视同歇业,登记主管机关应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将注销登记情况告知其开户银行。由此根据镇江中级法院查明证实柏伦宝公司已停业2年,理应没有法定的法人和主体,且相关案件仍在诉讼过程中,公司所有物权不明确。法律明确规定:在拍卖物所有权、处分权有争议时不得拍卖。但镇江中院无法无天,甚至将法律明文禁止拍卖的《港口经营许可证》也拍卖。国家《拍卖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下列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禁止拍卖:法律、法规禁止买卖的……所有权或者处分权有争议,未经司法、行政机关确权的。拍卖公司明知故犯?何也?
拍卖过程中,一个从未听说过的“江苏大津造船有限公司”在其他单位受到限制,只有他一家且是在上市公司上海佳豪船舶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彦通参拍举牌的情况下,以1.15亿元将柏伦宝公司资产拍得。10月22日,上市公司上海佳豪随即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50)。但这期间,上海佳豪从未将涉诉及相关详情发布。为进一步确认张彦通的真实身份,记者拨通了上海佳豪的电话,对方说:“张总是总公司那边人,请与总公司联系。”随后对方报给记者总公司的总机,记者拨通总机电话,声称“找一下张彦通副总。”值机随后说:“请稍等,我帮你转过去。”
据了解,竞买人江苏大津造船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上海佳豪船舶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及被执行人薛建伟等设立的关联单位并实际控制。同时因为上海佳豪法人刘楠是与薛建伟在“调解”一案中获得1671万元的受益人,“柏伦宝案件”的前因后果与上海佳豪有一定的关联性。随后,更让人不解的是,已被镇江中院查封的柏伦宝公司1亿80万元股权,这时常州中院竟通知王龙要进行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