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伦宝船业倒闭的前前后后
2014-01-23 08:35:22
来源:中国经济网
编辑:
国际船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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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介入股东矛盾激化
不知什么缘由,此时西来桥政府派人介入做王龙工作,认为王龙这样做影响企业管理,明确要求王龙珍惜与薛建伟、杭友斌、王友军的合作,并且一度直接派遣“工作组”进驻柏伦宝公司。同时,时任镇书记陈某要求约谈王龙。之后,王龙在镇政府门前遭股东围攻……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2011年3月11日,《镇江日报》遗失公告栏中突然刊载:“江苏柏伦宝船业有限公司的公章一枚,声明作废。”此事使王龙如大祸临头一般。但他获知此事是薛建伟所为,并另刻了一套公司公章之后,立即通过江苏新联律师事务所发表“严正声明”,并书面报柏伦宝公司的业务往来单位,包括扬中农商行,其内容为:
2011年3月11日“镇江日报”遗失公告栏登载的内容:“遗失 江苏柏伦宝船业有限公司的公章一枚,声明作废”,与事实不符,系别有用心之人混淆视听,造谣惑众,望所见者切勿轻信。现柏伦宝公司正告如下:柏伦宝公司的公章及其印信凭证均完好保存于公司内,且正常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借此遗失公告擅自刻制、伪造、篡改及使用擅自刻制、伪造、篡改的柏伦宝公司的公章及其他印信凭证,将承担严重法律后果。一经发现,本所律师将代表柏伦宝公司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任何客户如在签订合约时发现对方使用的印章与本声明所附的印章(印模)不一致,仍继续签约并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柏伦宝公司概不负责。
可能是迫于压力,3月21日,薛建伟自愿从董事长位子退出,在未召开公司董事会的情况下,授权王友军代理董事长职务。但手头另刻的公章及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没有交给公司。此时,王龙以大股东身份大胆地主持公司工作,公司生产继续进行。
由于发展资金不足,2011年5月5日,柏伦宝公司召开股东会议,在原贷款1500万元的基础上准备再贷款2500万元,并形成决议:经本公司董事(股东)会讨论,一致同意江苏柏伦宝公司向扬中市农村合作银行西来桥支行贷款2500万元人民币,并以本公司土地使用权(面积51724平方米、评估价值1898.27万元)、造船门式起重机等设备(156台、套设备,评估价值6765.27万元)作抵押担保。四股东均参加并签字。但随后有股东又意外提出不同意,致使公司工作困难重重。
针对个别股东不配合行为,王龙就薛建伟等人用外单位复印件发票在公司报销等一些问题,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起诉。令人不可思议的是,2011年5月30日扬中市地税和西来桥政府立即为薛建伟出示了用外单位复印件发票报销一案的证明,说薛建伟在公司报销5张复印件发票金额3174元是为了“避税”,意在阻碍法院的审理。
税务机关和政府此行为的目的是什么?其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这让王龙百思不得其解。同时,2011年7月15日,薛建伟再次在报纸上刊登信息,声明公司所有公章作废,给公司工作带来了更大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