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运四种"靠船吃船"术揭秘

2015-02-09 08:56:37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编辑: 国际船舶网 我有话要说

继上周公布了多家企业的巡视反馈情况后,中纪委网站《2014年中央巡视组第三轮专项巡视反馈情况专栏》,又公布了三家新单位的专项巡视情况。其中,对于中国海运集团的巡视反馈中,首次采用了“吃里扒外”、“损公肥私”等表述。

中央巡视组指出,中国海运集团一些领导人员及亲友,有的开办私人公司,依托中国海运经营同类业务,面上干工作,底下揽私活,吃里扒外;有的以较低价格甚至低于成本价将运输业务交由自己或亲友的公司经营,损公肥私。

事实上,这并不是中国海运集团一家独有的情况,在航运业内,由于缺少有效的制衡、约束机制,要保持廉洁不是容易的事,比如租船这种生意,低于市场价租给对方,对方通过转租获得的利润再与最初租船方进行分成,这种事情早在十几年前就有,到现在依然存在。

利益输送多样化

2014年11月29日至12月28日,中央第九巡视组对中国海运集团开展了专项巡视。根据刚刚公布的巡视反馈情况,巡视中发现,多年来,中国海运集团一些领导人员及亲友和特定关系人围绕航运业务开办关联公司进行利益输送,“靠船吃船”问题突出。

中央巡视组还列举了中国海运集团“靠船吃船”的4种方式:有的通过关联公司承揽中国海运大量业务,借着企业发财;有的开办私人公司,依托中国海 运经营同类业务,面上干工作,底下揽私活,吃里扒外;有的以较低价格甚至低于成本价将运输业务交由自己或亲友的公司经营,损公肥私;有的虚构业务往来,侵 吞国有资产,或在职时照顾关联企业,退休后被关联企业高薪聘用。

此外,巡视组还发现,中国海运集团个别领导人员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用公款打高尔夫球,违规购买购物卡等。对一些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也不够规范。

事实上早在去年6月份,国家审计署发布《2014审计署审计公告17号》,公布中国海运集团2012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时就曾指出,中海集团所属中海集运(股票)(4.03, -0.24, -5.62%)口岸公司航线销售价格低于中海集运给予的内部结算价,严重价格倒挂;部分口岸公司给不需要货运代理的直接签约客户指定代理公司;集装箱箱管费用减免缺乏制度规范,滞期费减免比例、减免期限随意性较大。

此外,中海发展(股票)未在油运内贸租船合同中列明中间经纪人名称和佣金费率,经纪业务不明晰;中海集运航次船舶租赁业务未公开招标,也未经总经理办公会集体研究,其中2012年涉及租赁船舶15艘、租金2.03亿元。

而在此之前,中海集团旗下公司的一些管理层也陆续被带走调查。包括中海发展前任总经理茅士家及中海油运生产运营部原副总刘厚平,中海集运上海公司原副总经理陈复江,以及曾在中海集团和大新华物流担任过高层的贾鸿祥等。

中海油运是中海发展的子公司,管理着中海集团旗下的70多艘油轮,多位业内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透露,茅士家虽然曾担任中海发展总经理, 但主要参与管理的还是油运业务,其在任期间,其儿子在外注册了一家公司,利用中海油运的关系做业务。而在茅士家主管中海油运时期,刘厚平则是中海油运航运部的副职,该部门主要管调度、租船、揽货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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