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进海运破产归咎于韩进集团和债权团?

2016-09-02 17:23:13
来源:航运交易公报 编辑: 国际船舶网 我有话要说

韩国最大海运公司韩进海运进入法院接管程序,在韩国国内引发巨大震动。韩国金融领域人士认为,韩进海运的破产应归咎于韩进集团和债权团。

8月30日在首尔产业银行总行召开的紧急会议中,韩国债权团一致否决了韩进海运的自救方案(约5000亿韩元)。

韩国产业银行会长李东杰在债权团会议之后称:“韩进海运提出的资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经营资金缺口(1~1.3万亿韩元),并且作为大股东的韩进集团和业主(赵亮镐会长)想让企业恢复正常化的意志不足。在企业自救努力不足的情况下,债权团遵守了不提供新资金支持的结构调整原则。”

随后韩进海运于8月31日通过理事会申请法院接管。韩国产业银行结构调整部副行长郑勇锡称:“这一问题虽然将由法院决定,但其破产可能性极大”。

法院快速冻结韩进海运资产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9月1日宣布,对韩进海运执行破产保护(法院接管)。这距韩进海运8月31日申请法院接管,仅隔一天时间。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破产6部表示:“考虑到韩进海运对经济造成的巨大影响,决定尽早开始对韩海运进行破产保护”。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8月31日接受了韩进海运的禁止财产保全处分(财产冻结)的申请。法院在企业提出法院接管申请一天后就冻结其财产,并启动破产保护的情况十分罕见。韩国金融界人士认为,法院是为了防止韩进海运的船舶在全世界范围内被扣留,才做出如此迅速的反应。法院将通过下一步的实地考察来选择是挽救韩进海运,还是对其进行破产清算。

此前韩进集团8月21日发布的报道材料称:“即使韩进海运进入法院接管程序,韩进集团也将尽最大努力挽救海运产业”。

韩进海运破产归咎于韩进集团和债权团?

回过头来看,尽管韩进海运在今年5月与债权团签订三个月的附加条件债权团共同管理协议(自律公约),但大部分人都未曾预料到其会到进行法院接管的地步。在加入国际海运联盟(THE Alliance)后,韩进海运关于重新调整公司债券、协商租船费(船舶租赁成本)的协商也都进行得很顺利。但拖欠海外船东1000亿韩元租船费的消息被曝光,加上韩进海运上半年出现4730亿韩元赤字,令情况急转直下。

债权团将自救方案的资金规模从6000~7000亿韩元提升至1万亿韩元以上。虽然韩进海运将债权团共同管理协议延长了一个月至9月初,但是没能筹备到可以使公司起死回生的资金。

韩国金融领域人士认为,韩进海运的破产应归咎于韩进集团和债权团。韩进集团在债权团共同管理协议期间,要求债权团追加支援资金,但债权团坚持称“只有5000亿韩元”。在这期间,韩进运输有限公司(韩进集团旗下公司,韩进海运的兄弟公司)接连收购了韩进海运的亚洲8个航线的营业权(621亿韩元)和越南新港盖梅国际港码头(Tan Cang Cai MepInternational Terminal)的21.3%股份(230亿韩元),因此有人质疑称,这是为应对法院接管而采取的“精密的资产转移”。

债权团明知韩进集团的资金实力不足,依然延长了债权团共同管理协议。因此有指责称,债权团没有拿出迅速进行结构调整的解决方案,只是在一味地对韩进集团施压。“竟然把国民的税金投资到需要进行结构调整的企业”这样的批判之声也将避无可避。韩进海运的公司债券(1.1891万亿韩元)中,有4300亿韩元是信用保证基金进行支付担保的集合融资债券(P-CBO)。当公司处于法院接管时,信用保证基金应该原封不动地将本金返还给公司债券所有者。

韩国经济改革连带所长金尚祖称:“虽然知道除法院接管之外别无他法,但我们应该回过头来重新反思韩进集团和债权团是否因‘积累正当理由’而浪费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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