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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航运融资:冰火两重天

2017-08-01 08:11:45
来源:航运交易公报 编辑: 国际船舶网 我有话要说

沪津:融资租赁“双雄”

中国目前较青睐用融资租赁模式来进行航运融资,这其中既有着市场主体趋利避害的原因,也有着政策方面的原因。

2017年2月新的船舶登记办法开始实施,专门设置自贸区船舶登记专章,放宽登记主体外资股权比例,同时简化流程、突出服务、提供网上登记,明确融资租赁船舶所有权的相关要求,解决了融资租赁船舶的登记问题。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清理行政性收费的相关政策要求,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自2017年4月1日不再征收船舶登记费、设施检验费,系列利好政策的出台对海事金融产业的发展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此外,《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选定的12个重点行业中,船舶和海洋工程都是推进国际产能与装备制造合作的重点领域。而融资租赁则是进行国际产能合作,推进中国装备“走出去”非常重要的工具。针对金融租赁业的发展,中国政府明确中国要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金融租赁体系,要求融资租赁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帮助中国装备制造业“走出去”,为国际产能合作提供配套服务。从发展历史来看,德日等发达国家的历史证明,租赁是推动国内装备走向国际市场的有力的金融工具。20世纪80年代,正是借助租赁的方式,德国、日本包括美国的制造企业打开了中国市场,中国租赁业在20世纪诞生,正是最好的例证。

从中国各地具体实践来看,虽说资本具有天然的流动性,却有着两大融资租赁中心:上海融租企业数量和资产总额最多和最高;天津几乎囊括全部的海事金融资产。

上海:整体第一

根据商务部数据,历年来,上海融资租赁企业在数量和资产规模上,无疑是全国融资租赁的中心。

企业数量最多

截至2015年年底,上海融资租赁企业数量最多,为1216家;天津为589家;深圳为508家。上海、天津和深圳三地融资租赁企业数量占全国的64.0%,比重同比增加12.2个百分点。其中,上海融资租赁企业数量增加最多,同比增加764家;天津、深圳同比分别增加254家和235家。

截至2015年,沪津粤闽四大自贸试验区相继完成挂牌,上海、天津、广东(含深圳)、福建(含厦门)融资租赁企业数量同比分别增长169%、75.8%、62.5%和97.2%。

资产总额占比最大

截至2015年年底,资产总额排名前三的地区为上海、天津和北京,分别为7123.6亿元、2982.6亿元和2244.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1.5%、45.6%和17.6%。上海、天津和北京三地总量占全国比重为75.9%,同比提高7.9个百分点,其中上海融资租赁企业资产总额占全国比重达到43.8%,接近全国总量的一半。

根据“2017融资租赁创新与发展高峰论坛”的信息,截至去年年底,上海共有各类融资租赁企业2089家,占全国融资租赁企业数量总数的近30%(全国融资租赁企业为7120家)。其中,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18家;外商投资融资租赁企业2064家;金融租赁企业7家。上海各类融资租赁企业注册资本总额7762亿元,占全国总量的30%。据不完全统计,上海融资租赁资产规模超过1.2万亿元,约占全国总量的23%(全国融资租赁资产规模约5.3万亿元)。

上海融资租赁行业发展主要表现出以下四个特点:一是,企业数量和资产规模呈几何数增长,从2011年的82家增至2089家,资产规模从2011年的1200亿元增至1.2万亿元,增加近10倍;二是,业务范围不断拓展,目前已经涵盖航空、船舶、工程机械、医疗设备、新能源、节能环保、基础设施及个人消费等领域;三是业务模式不断创新,“租赁+X”的混合型业务不断涌现,租赁与保理、ABS、供应链金融等其他金融类复合型业务不断增加;四是,创新租赁产品不断涌现,在直接租赁、售后回租等传统租赁业务基础上,经营性租赁、联合租赁、创投租赁、杠杆租赁等业务比重不断增加,依托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个人消费类融资租赁、租赁+互联网等新兴租赁不断涌现。

在去年发布的《上海市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条例》)中,上海提出要支持金融机构利用境内外机构网络资源和电子化手段,为航运相关企业提供融资、结算、避险、财务顾问、信息咨询等金融服务。上海市金融服务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促进航运融资信息交流,支持航运相关企业通过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和股票、融资租赁、金融租赁等方式解决资金需求问题。

对此,华东政法大学教授赵劲松解释道,上海航运金融业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服务类型和产品还较单一,处于相对低端的水平,还有非常大的发展空间。为此,《条例》提出不仅要为航运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还要开展结算、避险、财务顾问、信息咨询等航运金融服务,同时要支持航运企业发行债券和股票,支持航运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产业发展,多方式、多渠道解决资金需求问题。

赵劲松表示,航运结算是一个前景广阔的领域,特别是船舶交易结算,现在往往都在中国香港、新加坡和英国伦敦等地的船舶融资银行进行,可见航运结算对航运金融影响巨大,但在上海结算的船舶交易却少之又少。发展航运结算,涉及到外汇管制、海关、船舶登记、船舶物权法律等多个领域的制度创新问题。

除了船舶产业基金以外,船舶租赁和金融租赁是另一个航运金融的重要领域,近年来在中国发展迅猛,特别是在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然而,船舶租赁和金融租赁法律制度源于美国法中的设备租赁制度,已不适应中国航运金融发展需求,需要进行船舶金融租赁权法律制度创新。

天津:海事金融居首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资料显示,天津东疆已经成为中国船舶(股票)海工、设备租赁的中心以及创新基地。

据统计,截至2017年4月底,天津东疆共注册融资租赁企业2230家,累计注册资本金达2888亿元;累计注册单船公司160家,国际船舶租赁资产达52亿美元,占全国的80%;海上钻井平台(船型 船厂 买卖)租赁资产25亿美元,占全国的100%。天津东疆已累计完成108艘船舶跨境租赁业务、12座海工平台跨境租赁业务,领跑全国。

在天津东疆的船舶海工企业已经形成集群效应(见表)。

【深度】航运融资:冰火两重天

天津东疆之所以形成如此规模,或得益于其所获得的政策红利。

政策创新

海关异地监管

海关异地委托监管采用“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的创新通关模式。天津东疆船舶融资租赁业务开展以来,通过海关异地委托监管的模式,通过船舶、海工结构物等企业注册地申报,异地海关验放的模式,解决了船舶实物入区的问题,极大地节约了企业的物流成本和通关时间成本,是“东疆模式”的又一大创新举措。

产业规模

目前,国内与船舶海工租赁相关的100%创新结构均源于天津东疆,已完成SPV租赁、进口租赁、出口租赁、离岸租赁、保税结转租赁、“三地两跨”租赁(生产地、出租地与承租地不一、跨关区跨境)等多种租赁交易结构,形成了业界公认的“东疆租赁模式”。天津东疆已经成为中国船舶海工租赁产业创新基地和源泉。

税收优惠

在税收政策方面,2012年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天津东疆试行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的通知》;2014年将该试点优惠政策扩大到全国实施,规定对融资租赁出租方购买的,并以融资租赁方式给境内列名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且租赁期限在5年(含)以上的国内生产企业生产的海洋工程结构物,视同出口,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出口退税政策。

融资创新

成熟的外币筹措通道

目前,借助天津东疆平台,除外资融资租赁企业利用其自身拥有的外债通道获得的境外中长期贷款外,天津东疆帮助各类融资租赁企业及其子公司获得国家发改委审批外债20多亿美元,还有近20亿美元申请正在审批中,上述融资规模占到全国的95%。

成熟的融资功能和政策

母子公司能设立共享外币资金池、人民币资金池;母公司及SPV结合运作结构,无限额和无资产负债限制的外债筹措绿色通道,搭建面向全球的国内外资金融通平台,有效拓宽了融资通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竞争力。

船舶海工融资机构体系快速完善

已与国家开发银行船舶融资中心商谈合作事宜,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分行船舶融资业务发展迅猛。国家外汇总局积极支持天津东疆创新多渠道、多模式利用外储的机构和结构。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主任沈蕾表示,今年天津东疆又涌现出中国首单信托基金融资结构、全程物流模式、世界上最先进的超深水半潜式平台租赁等业务新模式。

谈及下一步时,沈蕾称,天津东疆将在现有的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深化自贸试验区的改革,探索更为开放的创新体制,加快国际航运中心和国家融资租赁创新示范区的建设,提高投资和贸易便利化的水平。“现在我们正在设计,计划以自由贸易港区作为突破口,探索更为灵活的、更为高效的制度高地,营造与国际接轨的政策环境”。

沈蕾指出,“未来,在‘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等国家战略支撑下,天津东疆将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建设中国最大海外工程出口基地,打造中国海事金融和离岸金融创新区,持续推动中国海事金融产业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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