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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V法规首个监测周期即将来袭

2017-11-22 09:02:05
来源:中国船舶报 编辑: 国际船舶网 我有话要说

当前,随着国际海事业对安全、环保、能效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各类新公约、新标准、新规范的出台和实施速度加快,各大航运公司、船舶企业都在积极寻找应对措施,以满足最新的安全、环保、能效等方面的要求。其中,欧盟针对航运温室气体排放的“监控(产品库 求购 供应)、报告、验证”法规(简称MRV法规),将于2018年1月1日期开启首个监测(产品库 求购 供应)周期。业内专家表示,虽然,MRV法规只涉及数据的监测上报,未提出明确的减排要求,但实施后势必对航运业造成多方面影响。

短期内,对于航运温室气体排放的监测会导致设备数量的增加,数据的收集、存储和处理需要安装额外的电子系统,提高了设备成本;船舶的监测计划和排放报告必须经过独立的第三方核实,需要航运公司/船东支付相应的核实费用,增加了验证成本;MRV法规要求航运公司/船东报告年度货运量、航行距离和航行时间等可以体现船舶平均能效的相关营运信息,但上报这些数据可能造成商业敏感信息的泄露,增加风险,进而提高了管理成本。

但从长远看,MRV法规只是欧盟航运温室气体减排“三步走”策略的第一步。下一阶段,欧盟将根据收集数据确定减排目标,制定基线,最后实施航运减排市场机制(MBMs),包括碳交易ETS。航运公司/船东的燃油成本约占营运总成本的35~50%,在航运业实施MRV法规,能够通过提高船舶的技术指标和能效利用率,从而减少燃油的消耗量,节约船舶燃油成本。据欧盟航运MRV法规影响评价报告显示,到2030年,欧盟航线全年船舶燃料成本较基线降低约2%,航运业可每年节约净成本50亿欧元左右。

此外,MRV规则将在很大程度上推动航运业节能减排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加快老旧船舶的淘汰,促进国际航运船队的更新换代,给造船业带来生机。因此,各航运公司/船东应充分了解MRV法规实施方案,以便积极采取应对举措,更好地满足MRV法规要求,共同推动航运业的绿色发展。

据悉,对于如何有效监测燃油消耗及二氧化碳排放,在监测环节,MRV法规提供了4种方式。一是燃油供应单(BND)及定期库存盘点:几乎不增加任何成本,但使用范围有限,不适用于以货物为燃料的船舶,比如液化燃气(LNG)船,且精确度差。二是舱内油位监测:简易的监测方式,设备成本相对较低,可以通过手动或电子的方式进行监测,但是精确度根据船舶构造和软件(产品库 求购 供应)的使用而变化。三是流量计监测:能够达到较高的精确度且易于对欧盟区内/外分别监测,但设备成本较高。四是直接二氧化碳排放测量:高精确度,高成本,船东使用经验较欠缺,使用这种监测方式可以同时测量其他气体排放量,对MVR法规的后续实施可能会有帮助。在提交报告环节,MRV法规要求,从2019年开始,每年4月30日前,各航运公司/船东应将上一个监测周期年内形成,并经验证机构验证合格的排放报告及相关信息,提交欧盟委员会以及船旗国主管机关。在验证环节,MRV法规要求,整个过程将由经欧盟授权的独立第三方验证机构来进行,任务包括审核监测计划是否符合MRV法规的要求;审核航运公司/船东是否按照监测计划进行监测;审核排放报告是否符合MRV法规条款的规定完成;签发符合证明(Document of compli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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