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江船业“接手”江西最大船厂

2018-07-11 10:26:00
来源:国际船舶网 编辑: 国际船舶网 我有话要说

扬子江船业“接手”江西最大船厂

香港上市公司中海重工将和扬子江船业及无锡天石合资成立两家企业,扬子江船业将正式“接手”江西最大船厂——江西江州联合造船有限责任公司,同时将进军矿石开采上游产业。

三方合资成立船厂和开采公司

中海重工日前发布公告,于2017年7月10日,新加坡上市公司(作为一方)(注:即扬子江船业集团)、该公司与江州船厂(作为另一方)及无锡天石教育用品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订立框架协议,根据框架协议,订约方将在瑞昌市成立合资造船公司。造船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为1亿元,并应由新加坡上市公司出资6000万元、该集团出资4000万元及由无锡天石出资1000万元。因此,造船合资企业应由新加坡上市公司持有60%;由该集团持有30%及由无锡天石持有10%。

造船合资企业应在取得瑞昌政府就出售灰岩矿石开采权的建议授出的政府批准后20个营业日内成立。造船合资企业须于两至三年内达致年产能为4至6艘2万吨船舶。

新加坡上市公司将成立船舶出口公司并负责出口公司的管理。出口公司须于取得开采权出售批准后20个营业日内成立。四艘未交付船舶将在可行情况下订约方应安排四艘未交付船舶在瑞昌市出口。

此外,订约方须于瑞昌市成立公司以进行矿山开发,开采公司的注册股本为5亿元,其中,新加坡上市公司将出资3亿元,该集团将出资1.5亿元及无锡天石将出资5000万元。因此,开采公司将分别由新加坡上市公司、该集团及无锡天石持有60%、30%及10%权益。

开采公司须于取得开采权出售批准后30个营业日内成立。根据开采公司2500万吨灰岩矿石的年产能以及灰岩矿石配送及装载的相关要求,该集团须于2018年10月底前对其物料码头进行必要的升级改造。

公告称,框架协议为订约方提供更为详细及实质性的框架以执行合作框架协议及备忘录项下拟进行之合作。根据此前公告所披露的消息,有关合作为江州船厂提供一个与新加坡上市公司合作的机会,振兴江州船厂业务,尤其是为四艘未交付船舶物色到新买家,将有助于减轻对本集团的财务影响。

扬子江船业“接手”重新整合江州造船

今年3月8日,中海重工发布公告称,该公司已与瑞昌市人民政府及一家造船公司(注:即扬子江船业集团)订立战略合作意向协议。新加坡上市公司将负责管理该公司全资附属江西江州联合造船有限责任公司。新加坡上市公司将利用其于技术、资源、资金及市场方面的各种优势以稳定江州造船的骨干造船团队,以确保员工正常就业,并提升员工收入;及恢复江州造船的正常生产及营运水平,以扭亏为盈为目标。

3月13日,中海重工与瑞昌市政府及扬子江船业就可能合作事项订立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瑞昌市政府拟划定瑞昌市黄金乡的石灰石矿区(该石灰石矿区拥有约5亿吨石灰石矿床),而订约各方将成立合营公司以参与该石灰石矿场的公开招标。瑞昌市政府同意将江州造船的舾装码头改造成砂岩码头,其将用作运输合营企业公司所制造及生产的砂岩。

3月22日,公司、新加坡上市公司(即扬子江船业)与兴达矿业订立备忘录,以推动合作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的可能合作。备忘录的订约各方将于瑞昌市成立一家合资造船公司,其将由新加坡上市公司管理。合资造船企业将向江州造船租用相关生产场地及设施以发展其造船业务,年产量为4至6艘2万吨船舶。新加坡上市公司将协助江州造船就七艘船舶中可能被3名客户取消订购的3艘船舶寻找新买方。其后江州造船将以合理价格向合资造船企业出售3艘被取消订购的船舶,以使合资造船企业将继续进行建造工程,以随后向新买方销售已经建造的被取消订购的船舶。

公司认为,此次合作将使江州造船的造船业务得以重新整合,并可通过新加坡上市公司的网络就被取消订购的船舶物色新买方,倘余下造船合约被终止,此举将有助尽量减少对集团的财务影响,并因此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据了解,江州联合造船有限责任公司是江西省规模最大、技术能力最强的船厂,也是进入国家首批《船舶行业规范条件》“白名单”的船厂之一。在多用途重吊船、化学品船领域有着稳定的客户群和良好的质量口碑。厂区建有10000平方米的大型厂房四座、二万吨级的船台三座、湖内舾装码头500米、长江舾装码头360米、配有6500吨举力浮船坞,具有设计制造20000吨级各类船舶、年造船30万载重吨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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