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级社发布关于“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的通告
2018-12-12 08:17:39
来源:中国船级社
编辑:
国际船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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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于2018年12月10日公布了“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交海发〔2018〕168号,以下简称“调整方案”),对排放控制区地理范围、污染物控制范围、排放控制标准、实施时间、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调整。
“调整方案”将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为帮助相关方了解其要求并做好准备工作,重点结合0.50%、0.10%燃油的相关研究和使用经验,中国船级社(CCS)发布了技术通告,对其进行了详细解读。
技术通告主要覆盖如下内容:
1、“调整方案”本身解读;
2、可选择和使用的合规燃油;
3、合规燃油的安全影响及控制措施(低硫馏分油、生物柴油、0.1%“混合燃油”、0.50%“混合燃油”);
4、船舶SOx排放控制解决方案对比;
5、废气清洗系统(EGCS)在船上的应用及注意事项;
6、0.50%低硫燃油标准实施相关技术要求、最新动态;
7、相关文件获取清单;
8、CCS建议及提供的服务。
中文链接网址:
http://www.ccs.org.cn/ccswz/font/fontAction!moudleIndex.do?moudleId=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