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长江船舶设计院下属福建院与明道船舶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11月1日,武汉长江船舶设计院有限公司下属福建长航绿色智能船舶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院”)与湖北省明道绿色智能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道船舶”)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明道船舶总经理李平,公司副总经理、福建院总经理汤文军出席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上,福建院与明道船舶深入探讨了绿色智能船舶的行业背景、市场形势及合作前景,双方一致表示将充分发挥各自在设计、建造领域的技术、资源及优势,以绿色智能船舶项目为核心,开展全方位、深层次的合作。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携手并进,以合力应对挑战,通过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实现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签约仪式结束后,双方代表共同签订了“旅游观光船”设计开发合同。
福建院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立足福建、服务长江、面向全国”为目标,核心业务从福建省内向长江沿线乃至全国不断延伸拓展。未来,福建院将进一步整合资源,发挥自身优势,加强与各方合作,深耕绿色智能船舶领域,为推动我国绿色智能船舶事业的发展贡献积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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