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发布首部国际航行船舶药械供应管理措施
为进一步优化浦东港口航运补给综合服务能力,促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区建设,9月29日,浦东新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浦东新区国际航行船舶药品和医疗器械供应保障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10月15日起正式施行。
“本部管理措施首创国际远洋航行货船药械供应模式,不仅很好回应了船员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基本诉求,也大大提升浦东船供服务行业的综合竞争力”,浦东新区人大法制委负责人介绍。
近年来,由于国内政策空白,船供服务企业无法规范地向靠港的国际航行船舶提供药械补给服务,致使部分补给市场份额流失至新加坡、韩国釜山等国外港口,成为困扰航运业高质量发展的一块“心病”。“上海港每年靠泊港口的国际航行船舶超过40000艘,吸引超过1500家企业开展船舶物资供应业务,这块服务的缺失,既影响了企业开展业务,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浦东高端航运服务的效能”,润通航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受益于本部管理措施的出台,在上海海关、上海海事局、市交通委、市药监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规定》在传统船供模式基础上创新建立闭环供应流程,打通了浦东新区国际航行船舶药械补给的“最后一公里”。
《规定》明确将编制和公布包含十大类209个药械品种的船供药械目录清单,并根据药械供应标准、需求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更新。在前端放开的同时,《规定》着眼后端管得住,依托信息化手段建立覆盖药械供应全过程的管理系统,筑牢监管“防火墙”。“我们已同步制定了配套指引性文件,引导相关企业了解和适用本规定,形成浦东创新经验,并进一步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航运领域改革”,浦东新区商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为了进一步实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我们改变了以往一审一表决的审议模式,对本部管理措施采取了两审一表决的审议模式,以提升立法质量”,浦东新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表示。
作为浦东新区人大首部通过二次审议出台的管理措施,此次审议程序在遵循严谨规范原则的基础上,充分呈现出新特点,比如,更广泛地开展意见征询,首次在立法协商方面开展了探索,征求了民主党派、政协委员、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关于规定名称所包含的专有名词,建议采用全称”“关于草案相关规定,建议与上位法保持一致”,来自社会各界的真知灼见纷纷传递到了立法机关。为了充分吸纳民智民意,浦东新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改变了以往“关门读稿”的方式,首次采取“开门读稿”,邀请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共同参与,对征集到的意见进行逐条研究。“我们收到了不少高质量的意见建议,共对草案进行了11处修改完善。下一步,我们还将对二审制相关流程进一步细化,不断探索和打造立法全过程人民民主浦东样板”,浦东新区人大法制委相关负责人表示。